12月29日早上开车去上班,因当时天仍很黑,且对向来车都是开着远光灯,会车时什么也看不到,象摸黑在前进,于是一向火急火急的我为了安全,也不敢开的太快,时速大概每小时50公里左右。然而即便是这样在行至东金店郭村 路段会车后,还差点碰上行驶在路中央准备向右并线的一辆没有任何灯光的摩托车,当时我吓坏了,下意识的猛踩刹车,使劲按喇叭,终于在我们双方的规避下,使一场危机化险为夷!当时,幸亏我车速不高,否则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因此我以为,为了确保夜间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我们一定不要把车开的太快,会车时要提前改为近光灯,另外任何车辆上的照明,信号灯必须齐全有效,以防给对方造成错觉,并使对方能提前发现自己,绝不可考验对方的视觉,判断能力和反应速度,否则将产生难以想象的灾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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