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本市养吊车个体户,今天来到贵部门是为了“吊车”的问题,向你们吐露一下我们的心声,希望领导体察民意,本着和谐、务实、惠利于民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耐心听取我们的意见,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治理大气污染造福于民、惠及子孙后代是我们共同的心声,也是全社会应当努力的方向,我们完全赞成,同时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有的觉悟和努力的目标。汽车尾气污染或许成为社会公害,重点治理也是理所应当,作为同在蓝天下的我们无可非议。但是,车辆用途不同,污染程度也肯定有天壤之别。普通货车的工作性质就是跑路,行驶在城区的每个角落肯定会造成空气污染。而汽车起重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吊车)其主要工作区域在于建筑工地、厂内、码头等相对偏僻及远离人群的地方。有数据表明,吊车行驶在公路的时间与普通货车相比仅为5%,由此可见定性吊车为污染源的确有些牵强。鉴于此,望领导慎重考虑!
文件规定“营运车辆”主要对象是货运货车,而我们吊车属特种专项作业车,并没有明确规定为货车,敬请领导考虑区别开来,给吊车车型一个准确定义,也好让我们与其他车辆有一个明确的分界线。货车一般报废期为10多年,而吊车在我们挂牌时行驶证明确标有“强制报废期限为30年”,都是政府出台政策,而且在出台政策时肯定考虑了综合因素,我们都是政府领导下的共同群体,不能轻易把某一项规定随意去更改,否则的话政府的公信力将大打折扣,更是不符合民心。
关于民生问题。就性价比而言,一辆普通货车一般在20万左右,说实话养到报废期限时成本回归肯定不成问题,让他们报废或者改造,车主应该没有怨言。对吊车而言,就一台25吨吊车来说,加上分期利息大约在103万左右,4年还上厂家“分期”,然后再奋斗两年把首付还上,这样要回来成本至少在6年左右,而且在此期间要绝对保证不出意外。对一个社会弱势群体而言,买一部吊车单就首付一项来说,大多都是亲戚朋友凑的,当我们起早贪黑提心吊胆刚把成本回收的差不多时,车辆已几近黄标,有的已经是黄标,现在政府一声令下“吊车”强制报废,100多万的吊车瞬间成了一堆废铁,车主们的心情霎时跌入深渊,养家糊口的饭碗没了,估计轻生上吊的大有人在,社会稳定绝对是个大问题(我们没有去扰乱社会秩序的意思,只是在表达我们绝望的心情)。敬请领导三思而后行,还原吊车30年的寿命,让我们这些靠车吃饭的人们能生存下去!
综上所述,我们代表登封市及各区市所有吊车业主们向贵局呼吁:充分考虑我们的合理建议,将吊车作为特种车辆,解除对黄标车的相关规定!恳请各位领导充分考虑我们的意见,给我们一条生路。如果你们解决不了,我们将逐级反映,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登封市所有吊车业主
201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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