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人社局 办公电话:0371-62831288
二、行政权责名称:失业保险费申报
三、行政权责种类:基本公共服务
四、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即办
五、权力运行流程图(服务承诺):
1、热情接待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耐心细致做好咨询指导,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程序、时限办事,切实履行职能。对符合条件,手续、资料齐备的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承诺时限办结,不推诿、不无故拖延。
3、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要求,不吃拿卡要,不索取接受服务对象财物,秉公办事、勤政廉洁。
4、认真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积极妥善处理。
5、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6、信息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魏晓雷 联系电话:0371-62831288 联系邮箱:dfsrsjts@163.com
六、项目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 缴费单位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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