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民族宗教事务局 办公电话:62858301
二、项目名称:举办宗教培训班审批
三、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四、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7
五、申请条件:
1.举办宗教培训班书面申请(举办的地点,培训人数,培训天数,所需费用,安全消防设施是否到位等);
2.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
依据:《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2005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6年1月1日实施)第十条。
六、审批流程:受理-审核-现场勘查-办结
七、项目设立依据:
《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2005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6年1月1日实施)
第十一条:省、省辖市、县(市、区)宗教团体举办宗教培训班,应当分别向省、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条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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