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城乡规划局 办公电话:0371-62819300
二、项目名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三、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四、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5
五、申请条件:
1.建设项目申请书;
2.现状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5.现状地形图;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7.乡镇政府审查意见。
依据:1-6见《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7无法律、法规明确依据,由规划部门根据管理实际设定。经审核,拟作为前置条件。
(备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六、审批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七、项目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
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八、备注:县(市)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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