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女士在南环路一家新开业的洗浴中心,做保洁工作,平常骑电动车上下班挺方便,可是12月30号那天,司女士的电动车却在上班时间丢了,于是她认为公司就应该给她一部分补偿。
司女士在这家洗浴中心上班已经好两个多月了,只要骑车到单位,她就会把电动车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12月30号上班的时候骑着车,下班就不见了。司女士说,由于洗浴中心门口的停车位不够用,所以公司就规定:让员工们把车统一停放在,对面加油站附近的地方。车不见后,司女士就查了监控,可监控范围有限,有的地方还有柱子挡。这就报了警,他们说得给段时间,因为电动车本来也不好找。
由于在停车的地方找不到任何线索,所以司女士的电动车怕是很难再找回来了。为此司女士曾找到过公司索要赔偿。公司承当时说给1000块,可后来就抵赖。司女士认为,她的电动车是在上班时间,而且还是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丢的,所以公司就有义务保管好,丢失之后也理应赔偿她的损失。随后记者和司女士一起,来到她上班的这家洗浴中心。
这位王经理说,当天公司指定员工停车的区域已经停满,司女士就把她的车停在了靠近马路的地方,而那里刚好是监控盲区。王经理表示,请她放心,他会具体了解这件事。并确认承诺的事,要是说了,就会答应给这1000块!要司女士后天下午3点来,把事情给处理了。 王经理也说,自从司女士的电动车丢后,公司就把员工的车辆,重新安排停放在地下停车场,并且还更换了保安。 那么,员工在上班期间,把车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车辆一旦丢失,责任该谁来负,损失又该谁赔偿呢?我们也咨询了群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们表示 单位或公司有义务承担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只要员工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区域内并锁好,还出现丢失的话,单位或公司都有义务承担这个责任。 按照律师的说法,公司应该帮助报警,在抓住小偷以后,再像小偷追查这个损失,如果小偷抓不到的话,责任还是要单位来承担.这洗浴中心的确有一定的责任,不过人家也说了,该付的责任,人家愿意付,明天下午3点,会给司女士一个说法,对此,我们也将在明天的节目中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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