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网民朋友:
我是《智慧登封》的热心网友~嵩山飞鹰,自从《智慧登封》开办以来,很快得到广大网民的热捧和跟帖!目前网友数量还在与日俱增,给登封的对外宣传发展画上多彩的一笔!
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一方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也给一些人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提供了渠道。有的网民对个别事件进行无限放大,歪曲事实来制造谣言;有的网民竟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来制造谣言。比如近一段的《棋盘山案件》《抢偷小孩》还有《爱的幼儿园事件》等等,都是我们广大网民在不知内情的情况下随意转发,也根本没有去想能带来什么后果。可你知道吗?后果真的是你想象不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法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或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
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言论自由不是没有边界和限制,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对现实生活和社会形成危害。一个公民在享受网络上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要自觉履行维护网络秩序的义务。
广大的《智慧登封》网民朋友,要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坚决与网上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为大家共同创造一个积极、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倡议人:嵩山飞鹰
201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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