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看到幼儿园老师被冤枉感觉好心酸,当个老师真不容易,难道就没有家长愿意站出来澄清事实?我上小学的时候老师也打过我,棍子都打折了,上高中的时候处于青春期与老师发生过矛盾,被体罚过,包括大学军训也被体罚过。但是回头想想老师是不是都是为了学生好?现在的独生子也只能被父母打了吧?或许父母都一直惯着孩子,这样真的好吗?
那位歪曲事实的写手也真是好样的!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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