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杨成武,今天是2017年7月26日,是我老婆去世的第18天,这18天我暴瘦15斤,几乎心力憔悴,现在跟大家说一下事情的进展!
2017年7月24日,是市委信访接待日,我跟家人一起来到信访局,由信访局康科长接访,康科长通知卫计委岳科长,嵩阳办的工作人员,十六医院的人一起参加信访会议,十六院来的是保安马某,医药处处长都某。
会上我们一共提出以下几点要求:1、请医院配合尸检;2、医院提供我老婆的病例(到目前为止我都没有病例的任何资料);3、请医院保留与我老婆相关的监控,医疗器械监控记录。
会议上关于我们提出的要求医院方面是这样说的:1、尸检,他说他们没有不配合尸检,我们可以自己单方面提出尸检,他们不参与,但是问道我们单方面尸检他们院方签字和他们是否承认尸检结果时,他们就不正面回答了,开始绕开话题,又绕到7天尸检这个问题上来,既然你又要绕到7天尸检上来为什么又要假惺惺的说我们可以自己提出尸检?2、关于病例,病例我只在卫计委见到过,但是一直连复印件都没有,在这次会议上医院同意了复印病例,但是下午我到卫计委复印时,医院又拒绝了复印,说卫计委不符合规定,我走了之后卫计委的人又给我打电话说又给我复印了,我又去了卫计委,拿到了部分病例的复印件。十六院的人说剩下的病例你们不需要拿!你们的规定真灵活,几个小时之内来回变啊!我不知道病例复印这一块儿的详细规定,但是在郑大一附院所有的病例当时就可以复印,甚至如果病例没有编写完成,可以复印现有的!哪位大神给我科普一下病例复印这一块儿的规定!谢谢了!3、监控这一块儿医院回复的是,要回去跟领导汇报一下,然后保存一下,希望到时候公检法的人去调取时不会出现自动消除,摄像头坏了···等等借口!
事情进展到现在我本人没有接到过十六医院的电话,在卫计委和信访局的领导组织的会议中也只见到过他们的保安和其他的工作人员,我对十六院的所有做法真的是伤透了心!但是,不管怎样我都会坚持下去!谢谢大家的关注!也希望大家以后在就医时一定要慎重,因为我们宝贵的生命在某些人的眼中真的只是一件觉得有点烦心的事儿而已!他们可以烦心无数次,但我们和家人朋友的宝贵生命真的就只有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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