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换发新证工作已接近尾声,请没有换发新证的会计从业人员尽快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和《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豫财会〔2014〕39号)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3〕9号)要求,决定更换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
一、换证范围
全省范围内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需要换发新版证书,2016年已取得蓝色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不需更换。
二、换证时间
此次换证工作2016年4月6日开始,2017年6月30日截止。届时旧版证书作废,到期未办理换证的会计从业人员,需重新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换证办法
全省范围内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从业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填写“换发新证申请”表,并携带换证申请表、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和相关证书(学历、职称)原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管理部门(或其办事大厅)进行换证。
本次换证后,“发证日期”为新证书的换证时间。“首次发证时间”,为会计人员首次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时间。在有效期结束前3个月内,应更换新的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对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的要求,请各位会计人员在填写“换发新证申请”表时,务必真实、完整的填写相关信息。
(二)换证以后,会计人员的个人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信息变更,以免影响到个人信息的正确性。
登封市财政局
2017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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