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河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登封市2017年第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于2017年5月10日7时起正式启用。具体设置地点如下:
一、闯红灯记录系统,同时启用逆行记录、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记录、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记录:
南环一路与菜园路口、南环一路与嵩阳路口、南环一路与少室路口、南环二路与书院河路口、南环二路与菜园路口、南环二路与谷路街口、南环二路与嵩山路口、南环二路与嵩阳路口、少林大道与振兴路口(更名,原卢店十字口)
二、360违法抓拍记录系统(违法停车、违反禁止标志标线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中岳大街与观石街西口、中岳大街与光明路东口、观石街与中岳大街北口、光明路与中岳大街南口、少林大道嵩山路至嵩阳路段、少林大道嵩山路至光明路段、少林大道书院河路至菜园路段、中岳大街望箕路至光明路段、中岳大街光明路至嵩山路段、中岳大街嵩阳路至客车站段、中岳大街客车站至少室路段、崇高路崇高路小学门口东西段、崇高路北街幼儿园门口东西段、滨河路少林大道至中岳大街段、菜园路少林大道至中岳大街段、少室路少林大道至中岳大街段、颖河路阳城路至守敬路段、阳城路市医院东门口南北段 特此公告。 登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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