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人社局 办公电话:0371-62831288
二、行政权责名称: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转移
三、行政权责种类:基本公共服务
四、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即办
五、权力运行流程图(服务承诺):
1、热情接待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耐心细致做好咨询指导,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程序、时限办事,切实履行职能。对符合条件,手续、资料齐备的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承诺时限办结,不推诿、不无故拖延。
3、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要求,不吃拿卡要,不索取接受服务对象财物,秉公办事、勤政廉洁。
4、认真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积极妥善处理。
5、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6、信息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魏晓雷 联系电话:0371-62831288 联系邮箱:dfsrsjts@163.com
六、项目设立依据:
1、《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2012年6月29日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2年7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得扣押职工档案。
2、第二十一条 职工在用人单位之间流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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