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民族宗教事务局 办公电话:62858301
二、项目名称:清真食品牌证核发
三、项目性质:行政确认
四、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3
五、申请条件:
1.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审批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的证明;
4.清真食品专用设备、设施相关材料;
5.主要岗位操作人员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依据:《郑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1997年9月11日郑州市政府令第63号公布)第六条。
六、审批流程:受理-审核-现场勘查-办结
七、项目设立依据:
《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36号,1997年10月18日实施)
第十六条:清真牌、证由省民族事务工作部门统一监制,由县级民族事务工作部门审批下发。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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