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文广新局 办公电话:62861111
二、项目名称: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三、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四、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7
五、申请条件:
1.设立申请书(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相关事实);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和章程;
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6.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7.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内部结构平面图;
8.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9.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13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5号公布,自2013年3月1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六、审批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七、项目设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公布)
第九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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