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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办事指南 于 2015-10-21 11:40 编辑

  一、主体:市政府  办公电话:0371-62875678
  二、项目名称:农村住宅用地审批
  三、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四、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7
  五、申请条件:
  1.经组、村、已乡(镇)批准的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验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3.村镇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
  依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1987年9月18日河南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9年9月24日修订)第51-53条;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豫政文〔1992〕122号,2011年1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36号令修正)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六条。
  六、审批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七、项目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公布,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三次修订)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八、备注:国土局承办

标签 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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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不看智慧登封,都不知道登封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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