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登封市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登封市区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8月26日0时起,将登封市区以下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调整为禁止载货汽车(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和拖拉机通行:
一、颖河路全段;
二、少林大道登封东高速下口至颖河路口之间路段。
禁行车辆可绕行郑登快速路、S323省道等道路。
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因需要进入禁行区域的载货汽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后按指定路线在规定时间通行。
载货汽车通行证办理地点:
1、颖河路与登封大道交叉口警亭内;
2、少林大道与阳城路交叉口警亭内。
特此通告。
登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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