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嵩阳办事处中岳大街东桥头拆迁户反映安置房一直未开土动工问题。经嵩阳办调查,该片区于2012年5月底拆迁基本完毕,同时与拆迁群众签订了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中写明安置房会在28个月交付使用,期间受拆迁遗留问题致使土地无法出让、挂牌,导致开工建设时间延误。而在2014年5月份,原规划设计为底层四层商业,商业之上建28层住房,在拆迁结束后,受《登封市世界历史文化旅游名城慨念规划》影响,该地块限高度仅为18米,故又导致原协议中的住宅楼套房无法原地安置。经嵩阳办研究后,拟定三种安置方式:1、货币补偿:按原协议安置面积4250元/㎡给予补偿;2、商业置换:按每3平方米住宅安置房置换1平方米商业门市房(二、三层)标准;3、异地现房安置:安置地点暂定为嵩湖花园,按1:1比例置换,价格按3600元/㎡团购;目前正在与群众代表协商,保障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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