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预增发”工资审核相关问题的通知
为落实郑州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实施“预增发”工作工资会议精神,我局决定于2015年7月23日至7月26日(周六、周日不休息)进行在职人员“预增发”工资审核工作,请各单位下载“预增发”工资统计工具包和工具包使用说明后,按照使用说明操作和表上备注要求,认真统计符合增发条件的人员,经审核无误出“预增发”明细表(一式四份,科级领导和一般同志一起出表),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本次“预增发”人员范围是截至2015年7月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学徒期人员和2015年6月30日办理退休手续和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暂不办理)。“预增发”补发金额从2014年10月1日(2014年10月之后调入人员,从进单位起薪之日起),补发至2015年7月。2015年8月及以后“预增发”金额随每月工资发放。
本次“预增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准时审批到位,否则后果自负。咨询电话:62831801。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2日
预增发标准:副高400,一级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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