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敬的登封市委市政府,各位领导。我是卢店街道办申家爻村二组村民。向登封市市委市政府贵领导反映一个问题,我们二组因有土地租给外地一位租地老板,土地租赁合同,这位租地老板租用后,在租赁合同范围外,私自又占用我们二组土地三亩之多。今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卢店派出所俩位干警,村俩委各位领导,二组组长村民四个代表。土地租赁老板。定位与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俩点有村俩委我们二组组长,另有四个二组代表一起去丈量租地老板,在我们二组组长包括二组全体村民,四位代表去仗量这位老板,多占用我们二组土地。四位代表其中有我本人,下午有村俩位主要负责人,我走到半路上,被载回不让我参加,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后来才知道真实情况,是租用我们二组租地老板,给我们村领导打了电话,这个租地老板说,别让姓李的这个代表参与了,这个人他废话多。不要让姓李的这个代表参与,为什么不让我参与此事?不是我这个代表废话多,说白了是怕我参与。说公评公正话。对这位租地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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