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i1b0ld 发表于 2023-10-23 20:56 那就等他拿手续 看看有没有所有权
Xsrs 发表于 2023-10-23 21:07 咱也给窗台前边改建一块让领导看看。
乐乐~ 发表于 2023-10-23 21:39 “存量建筑”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话,一样要铲除
朋Ge_5751 发表于 2023-10-23 21:53 找个风水大师做个局,自然就解决了
随欲而安 发表于 2023-10-24 10:22 最后不是说了么?办了手续就合法了。这人能力不小啊
别逼我扇你 发表于 2023-10-23 19:57 就为了你,我特地百度了一下,你看看解释。嵩阳办谁说的,让他出示东西?现在是民不告,管不纠。大家支持你,继续。北京也不远。
无所谓888 发表于 2023-10-24 11:47 谢谢您,找了开发商说没有卖过他,他占了,说消防通道建设局不允许卖盖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