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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腿没有肉肉
楼主
小学五年级
2019-5-8 18:11:31
xw9500168 发表于 2019-05-08 08:17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小区内开设经营性场所,但必须在合法条件下,即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情况下,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根据《物权法》: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个体工商户在开业或者经营场所进行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签字承诺。
好多人都不愿意,找谁说理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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