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没有写到纸上的安置、补偿承诺都是骗人的,基本是没有任何兑现保障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补偿协议至少应该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房屋结构、有证建筑面积、宅基地使用权面积;
(2)拆迁补偿项目;
(3)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4)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5)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6)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7)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8)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9)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以上内容是拆迁补偿协议必须具备的内容,也是与被拆迁人利益息息相关的重要信息。如果上述内容在补偿协议中严重缺失,被拆迁人千万不能签字,避免因协议内容不明确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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