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我市大部分重点货运车辆已接受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但仍有9台重点货运车辆车主(法定所有人)接到登封交警大队重点办人员督促后,未接受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为上道路行驶的其他车辆和驾驶人(包括自己车辆和人身)埋下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从及时消除交通违法行为,杜绝交通违法行为;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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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登封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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