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在乘坐大巴车时,趁一名乘客睡熟之际盗走了他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并在盗窃后下车逃往伊川,登封警方接报后仅用3个小时就将逃跑至伊川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抓获。
2017年8月22日11时32分,登封市公安局接到报警,一名乘客乘坐洛阳到登封的大巴车,在登封颍河路和207国道交叉口时下车时发现自己放在行李架上装在电脑包里的一台价值5300元的联想笔记本电脑和一部价值3500元的手机被盗。
接到报警后,登封警方一边组织监控员对该大巴车轨迹进行查看,一边组织人员赶往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据受害人和车上一名乘客反映,受害人身后坐着的白衣男子比较可疑,因为受害人和该男子都是坐在大巴车的后排座位,在登封颍河路和207国道交叉口受害人准备下车时,这名男子也急忙背着双肩包挤着扛着从被害人身后走了过去,慌里慌张的下车后,既没有打车,也没有沿着路边走,而是快速的跑到了对面的树林里。
与此同时,民警在对大巴车轨迹进行查看发现,车辆行至登封市颍河路与207国道交叉口时,一名背双肩包穿白色上衣的男子匆忙从车上下来,下来后跑到路对面的树林里,特征与乘客所说相符。民警立即对该可疑男子进行视频重点追踪,发现该男子后乘坐出租车向伊川方向逃跑 ,登封警方立即赶赴伊川,紧随其后,于下午15时许当嫌疑人在伊川下车时将其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何某对其盗窃笔记本与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何某讲,当时上车后,看到坐在前排的人将他的电脑包放在了行李架上,而且包里装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便趁前排人睡着之后将他的笔记本电脑装进了自己的包里,在拿到笔记本电脑时看见包里还有一部手机,就将手机也给顺带拿走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已被登封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在此,警方提醒大家,乘坐交通工具时要将挎包、背包存放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手机、钱包和其它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要提高防范意识,警惕身边可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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