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河南城乡居民医保正式“并轨”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
到底啥情况?一起来看看!
上午,记者在市社保局了解到河南城乡居民医保正式“并轨”,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将享受同样待遇。结合河南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政策落实和基金运行情况,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
调整一: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今年,河南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人均15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180元。其中,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150元,其他城乡居民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不低于180元。
具体个人缴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确定。与此同时,2017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6年每人每年4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450元。调整二:困境儿童纳入大病补充医保今年4月1日起,河南启动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让贫困家庭除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之外,又多了一层保障。
根据之前规定,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对象为具有河南省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三类人群: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③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根据省政府要求,今年,河南省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也纳入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调整三: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今年,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继续实行差异化筹资政策。2017年度大病保险个人年度筹资标准,根据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并综合考虑上年度大病保险受益情况、资金结余情况和大病保险政策调整情况确定。
据了解,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分为:52元、32元、30元、28元四个档次。
调整四:门诊统筹实行总额预算、按人头付费河南省规定,仍采取家庭账户(个人账户)方式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地区,应同步建立门诊统筹制度,主要用于支付一般诊疗费(或签约服务费)。门诊统筹基金实行总额预算管理,按人头付费。
家庭账户(个人账户)加门诊统筹基金计入总额度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个人缴费额的60%。各地要逐步降低家庭账户(个人账户)计入额度,向全面实行门诊统筹过渡。
调整五:关于政策衔接我省作出规定根据河南省最新规定,河南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实行市级统筹,在省辖市范围内实现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但对部分原县级统筹下执行的符合当地实际、参保居民满意的政策,如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常见病手术治疗定额报销管理办法等可采取平稳过渡的措施逐步实现统一。
城乡居民医保是以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可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现场,有不少市民咨询医保新政策。
景先生: 我想了解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新农合,一个是居民医保,它的交费标准和报销一样不一样,因为现在很多农村的都买到城里来,现在有居民医保,如果能交居民医保的话,就不用来回来跑到乡下去交新农合,主要是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景先生的疑问也是大多市民关心的问题,为此城乡居民医保业务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回答。
城乡居民医保业务负责人 赵遂军:咱们这个交费标准,普通的城乡居民每人180元,第二个是在校大中专学生,每人是150,另外是困境儿童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包括最低生活标准对象由政府资助。凡我市参保群众可在我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及时的结报,如果因为病情的需要,需要转上级医院办理,再到社保局备案。在全省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报,如果特殊原因不能直报的话,可带病历资料归社保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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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较以往相比,
老百姓还能得到哪些实惠呢?
城乡居民医保业务负责人 赵遂军:第一是药品目录,服务设施目录进一步扩大,第二个是门诊补助的范围扩大,原来只在村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施行门诊补助,现在扩展到全市所有定点的医疗机构,包括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第三个是补偿封顶线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加大病保险,由原来的50万提高至55万。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水平的不断提高,参保居民“小病拖、大病熬”的问题得到了根本转变。但不少参保居民患病直接到城市大医院就医,反而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那么应如何合理就医呢? 城乡居民医保业务负责人 赵遂军: 这样反而报销的更低,但是通过我们的转诊指导病人,理性合理转诊,避免小病大治。第一个浪费是老百姓的个人资产,第二个是浪费基金。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您可以拨打政策咨询电话:62886876、62818826了解详情。
(来源:登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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