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教育系统“金秋助学”活动已于昨日启动
一、资助范围2017年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专科(含高职)以上院校(含民办院校)新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教职工子女,均在此次救助范围。
1. 其父母已在市教育工会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2.家庭人均收入虽高于规定的建档标准,但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或患有须长期治疗费用较高的慢性疾病、子女入学以及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均纳入困难教职工建档范围予以帮扶。
3.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教职工子女考入大学的优先资助。
二、资助原则重点照顾政府救助覆盖不到的困难学生,对于已经受其他机构救助的考生,不再进行重复救助,重在查漏补缺。没有落实帮扶基金“一日捐”的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原则上不予救助,对于拿到录取通知书不去报到或者上年度得到救助选择复读的学生不列入救助对象。
三、上报材料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须上报材料:户口本、申请书、教师资格证、家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公示证明(附照片)1份;《登封市2017年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申报表》1份。四、上报时间8月17日至19日由单位工会统一报市教育工会,市教育工会不接受个人资助申请。市教育工会将通过人事档案和在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上核实后,组织人员进行第二次入户全面调查,逐户核实。市教育工会在调查摸底核实的基础上,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适时召开资助仪式。
(来源:登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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