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外出借读证明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办理外出借读证明所需材料
1.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父母(一方)居住证;
3.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只需其一项即可)。
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两份)。
二、办理程序
1.家长持以上证明材料先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区办中心学校,经初审合格后,由中心学校开具准予外出借读的证明。
2.家长持该证明和所需材料再到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小学115室,初中116室)审验合格后,加盖“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借读证明专用章”。
3.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核验后交给家长带走;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中心学校,一份留存基础教育科。
4.办理时间:自6月12日起开始办理。
三、联系方式
一年级 0371-62830960
七年级 0371-62882909
(来源: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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