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凡2016年12月31日前在郑州市各级工商质监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gsxt.haaic.gov.cn进行网上年报公示。个体工商户也可选择以纸质方式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质监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发现填写错误6月30日前及时修改。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请未年报公示的尽快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络平台申报,避免临近截止日期时因系统访问量激增造成拥堵,导致错过年报时间。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市场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由工商质监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时将会影响您的信用和正常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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