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登封市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早上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起严重醉驾司机,被查后,驾驶员称:喝酒为缓解病情。
2月16日早上8时许,王某驾驶车号为豫A Z0556二轮摩托车沿西一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少林路与嵩阳路交叉口处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其满身酒味“疑似酒后驾驶”,于是民警将驾驶员王某带回大队处理,后经医院抽血化验,王某酒体内精含量为357.78mg/100ml毫克,已涉嫌危险驾驶。经调查,王某2009年曾因酒后驾驶被依法处理,当天被查时,驾驶证还属于“注销可恢复”状态。据王某讲,头天晚上与亲戚聚会期间自己喝了一些白酒,回家后因“没有尽兴”独自再一次饮酒。第二天早上为送女儿上学,心存侥幸结果被查获。另据王某称,平常自己有饮酒嗜好,其主要是因身患帕金森,喝酒后手抖的没有那么厉害。
目前,王某血纯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357.78mg/100ml毫克,涉嫌危险驾驶,已被刑事拘留。
稿件来源:登封市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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