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登封气温突降,天空下起了小雨,有 车的市民基本上都选择了驾车出行。中午时分,全民记者驾车在颖河路菜园路口左转道待转的时候,看到了以下的一幕。  从图片中可以看出,当其他车辆(包括公交车)都在左转道按照红绿灯的指示按次序通过路口的同时,几辆车却不顾交通规则越过双黄线强行左转,扬长而去。不仅惊吓到周围其他正在等待红绿灯的市民,也影响到正常等待红绿灯按照秩序通过路口车辆的行驶。 全民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得知,这些车辆已经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二节第43.44.45条的规定。 (规定如下: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全民记者之前曾看新闻得知,登封市区内9月1日起已经在各大路口安装电子眼。但看这些车辆熟练的操作,灵活的走位,这些电子眼究竟起到作用没有也就不得而知了。而前段时间我市交警也曾组织过纠正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活动,那么是不是也应该组织一下针对机动车的活动呢。毕竟,相对于非机动车来说,机动车对于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的威胁更大。 希望各位驾车的朋友都能遵循交通规则,不要图一时之快而做出违法违纪的行为。生命无价,安全第一! 本文首发 智慧登封客户端 全民记者 河南省海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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