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晚7时左右,登封市民王先生到工商银行一自动取款机办理转账业务,晚上10点发现手机却接到取款信息提醒,想到自己并没有取钱,王某以为自己的银行卡被偷了,马上报了警。
监控画面 接到报警后,登封市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民警通过调取银行监控发现:王先生办理完转账业务后,转身就走了,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银行卡忘在自动取款机内。这时来银行取钱的一男子看到了王先生把银行卡忘在了取款机内,便动起了歪心,此时王先生留在取款机内的银行卡刚好是取款界面,该男子“不费吹灰之力”便取走了王先生的10000元钱。
民警经过进一步侦查,最终确定嫌疑人是汝州市人翟某。11月7日下午15时许,登封警方在郑州将翟某抓获。据翟某交代,事发当天他到登封玩,因为身上钱不够,去银行取钱,看到有人将卡遗留在取款机内便起了贪心,取走了卡主10000元钱。
目前,翟某已主动归还王先生10000元钱。翟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可能会认为这张银行卡是王某忘到取款机里的,翟某碰上了取点钱也是拾的钱,不犯什么法,但实际上因为卡上的钱在银行内,翟某的行为属于冒充持卡人王某从银行骗走了钱,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去银行办理业务一定要细心谨慎,确认银行卡是否取出。如见到别人的银行卡忘在取款机,可交至银行处或者附近派出所。钱财要取之有道,切勿心生歪念,误人害己。(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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