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市场(厂)内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叉车司机作业人员培训班开班,来自全市各相关企业的数十名作业人员和管理员参加。培训为期三天,培训结束后将组织人员进行统一考试。智慧登封客户端
场内专用车辆、叉车作为特种设备,其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不仅仅危害员工自身的生命安全,还危害企业其他员工的人身安全,给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重大隐患。
处罚依据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未取得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而从事特种作业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对未取得相应证书而上岗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用人企业给予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措施 今年,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不断提高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市工商质监部门加大了对我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5月份以来已经举办了涉及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二级锅炉司炉等五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考核合格后发给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从而确保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延伸 哪些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电工、起重工、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焊工、建筑登高作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员、瓦斯检验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是对他们周围人员和设备设施的安全具有重大的危害因素,因此必须进行专业的培训教育,取得相应证照后方可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