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石道乡的赵女士反映说,因为孩子在登封上学,一直在登封租房子住,这几年辛辛苦苦攒了钱,决定在市区买套二手房。但是,让赵女士没想到的是,不仅房子没有买成,还惹了大麻烦。本文首发智慧登封客户端
今年5月份的时候,赵女士和丈夫通过中间人介绍,看中了王先生的一套安置房,房子120平左右,再加一个小车库,一共32万元。6月5日晚上,赵女士通过中间人取了两万块钱给房主王先生,这两万块钱代表买房的定金预付款。
7月22号的时候,赵女士原先租的房快到期了,她就把中间人和房主王先生喊到一起商量房子的事,可是王先生忽然说房子不卖给赵女士了。事情真的像赵女士说的这样吗?随后,我们也找到了房主王先生。
王先生:我卖房就是为了还账。当时说好的6月底把钱给清,中间人也在场,后来过了十几天了也不听吭声了。后来,他们说不打算买了。
可是,没过多久你,赵女士夫妇又找到王先生,说钱凑够了,他们又改变主意了,打算把房子买了。而且在赵女士的要求之下,王先生让正在租房的租客离开了,并且补偿了租客两个月1200元的房租。但没想到,这一次王女士夫妇又失约了,一直到8月底,王先生也没有收到房子的尾款。
因为双方说法不一,随后记者又找到了中间人,中间人说房子买不成的真正原因是安置协议有问题。因为王先生的房子是安置房,所以买房的赵女士希望自己在给了房主王先生29万元之后,王先生把房子和房子的安置协议一起都给她,还欠的3万元钱她可以打欠条。但是王先生说房子可以给,但是安置协议要先放在中间人那里,等到赵女士把剩余的3万块钱给自己之后,才能拿走。
既然安置协议的事情谈不拢,随后赵女士就要求房主王先生把之前交的两万元订房款退还给自己,但是王先生说他之前有急事,订金2万块钱已经用完了,暂时还不了。
房主王先生还说,后来赵女士和她家人去王先生家要这两万块钱,而且还举着牌子去他的单位要债,让他不能办公、名誉扫地。
赵女士说他们去王先生家要过两次钱,都没有结果,而且王先生也一直不接他们的电话。无奈之下,她们才打听到王先生的工作单位,去单位举牌子要债。但王先生却不承认这种说法。
现在赵女士已经决定不买王先生的房子了,就是要王先生退2万元的定房款。王先生也表明十月底之前一定把钱还给赵女士,但是要让赵女士在自己小区和工作单位贴出道歉通知,恢复他的名誉,对此赵女士和家人也表示同意了。
(当事人和中间人在协商)
最后在签订协议的时候,王先生又提出,让赵女士赔偿自己之前,退给原租客的那两个月房租1200元钱。经过协商,赵女士决定赔偿王先生700元的损失,双方在签订的的协议中写明,2万元定金中扣除700元钱,作为补偿。在10月底之前,王先生必须归还给赵女士19300元钱。双方也同意了协商结果。
对于采访中双方买卖安置房的行为,我们也咨询了河南群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朱仁为。
朱仁为:安置房属于小产权房,没有证的房子统称小产权房。关于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和协议原则上是无效的。建议买卖双方要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起草一份买卖协议,对双方的违约行为也是一种约束,日后也是一种保障。
买房本来是件高兴事,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闹成现在这样纠缠了几个月,互相伤害实在是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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