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工作不好找,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自己创业,可能不能独当一面,那得看个人的本事。盲目的创业很有可能让自己吃亏买教训,这不汝州29岁小伙儿高先生来咱登封创业做生意,可这还没开张呢,就先损失了5000元。
高先生是在中岳大街租了一间门市,交了5000元预付款,现在不想租了,想让老板退钱。原因是因为自己做小吃生意,必须得有下水,设计师过来一看,告诉高先生他找的房子不能满足要求。高先生说它是8月18号交的预付款,到现在因为此事已经来来回回跑了两三次了,这房子也没有租成,钱也没有退,高先生说自己是第一次来登封做生意,设计费和加盟费就5、6万,自己现在仅因为房子问题就亏损了1万多,他希望我们可以帮忙,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我们同他一起来到了中岳大街他当初预订房子的地方,店老板一见到我们也是满肚子的委屈。
店老板告诉我们,这件事完全是因为高先生单方面的违约,自己在租房之前已经将改下水问题清楚地告诉了高先生,没有任何隐瞒,高先生的行为属于无缘无故违约。可高先生却不以为然,记者也就这件事进行了调解。在双方进一步交谈中,我们了解到双方的矛盾主要集中在一点,那就是租房之前,店老板有没有如实告诉高先生房子是不能改下水的。
经过记者、高先生以及店老板三方面的对质,高先生承认自己在交钱之前已经了解了房屋的基本设置,他之所以违约是因为他觉得改下水太麻烦,而且高先生在出现问题后在和店老板协商时,态度也不太好,导致现在店老板不愿意近一步协商,始终表示走法律途径。那高先生的钱如果通过法律程序,究竟能不能要回来?我们咨询了群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仁为。
朱仁为律师表示,双方在交钱之前已经了解了各自的目的,店老板也说的很清楚,所以高先生在法律上恐怕难以站住脚。至于预付款5000元,如果属于无故违约,那房东可以不退钱,反之,要赔付双倍。目前高先生已经表示自己不会再因为这件事纠结了,而且新店地址也已经重新选好,他会尽快投入到新地方的装修中。 都说创业不易,吃一堑,长一智。诚信是每个人应守的原则,大家要依此类事件为戒,多问多请教,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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