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们的节目中报道了颍河路的周先生,在自家门口银行的自动存款机存钱的时候,因为忘记按确认键,存进去的6400块钱又反吐了出来,被紧接着办理业务的女子把钱给取走了!
节目播出之后,有很多人给周先生出谋划策,提供线索,昨天周先生告诉我们,他找到了当天取走他6400块钱的那名女子!
7月31号当天,这位取走周先生钱的女子,在拿到这笔钱之后,上了一辆车牌尾号是9L4的银灰色的比亚迪轿车,然后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坐在驾驶位置的是一位穿着白色背心的中年男子!这辆车当时沿着颖河路自西向东行驶!
随后,记者根据车牌号码找到了这辆银灰色比亚迪轿车的车主张先生(化名),不过张先生告诉我们,他早就把车卖给村里一个叫马群标的人了,马群标家在卢店新型社区。
张先生说,他和现在的车主马群标关系不错!对于7月31号发生的事情,他有所知情!他说捡到钱的那个女的和马群标是两口子。但是马群标说捡到的钱没有张先生说的那么多,具体是多少,张先生也不知道。
为了更加详细的确认事情真相,我们拿着周先生提供的拿钱女子当天坐车的正面照片,来到车主马群标居住的卢店镇西五司村,走访中记者了解到,7月31号拿钱的女子叫刘水萍,当天拿到这笔钱之后上的正是自己丈夫的车!随后,记者打听到了并拨通了马群标的电话。
记者耐心的给拿钱女子的丈夫马群标讲明事情的利害!但是马群标依然拒绝见面!对于妻子拿了不属于自己的6400块钱的事情!他只有一句不知道!无奈之下,我们来到了河南群达律师事务所,找到了朱仁为律师!
朱仁为律师说,这种情况下,捡钱的人如果拒不归还这个钱的话,他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者是侵占罪。或者承担民事责任,民法上属于不当得利,丢钱的周先生可以到法院起诉他,捡钱的人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
拿了不属于自己的钱财!不但没有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而且在这么多铁证之下,这位拿钱女子刘女士和丈夫表现出来的态度实在让人非常的心寒!拾金不昧这种幼儿园小朋友都懂得的道理!在刘女士和马先生夫妻俩身上,显得如此苍白!换位思考一下,丢钱这件事发生在你们身上!你们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希望你们把钱可以赶紧还给周先生!这可是人家的治病钱!另外在这件事情中,周先生也存在马虎大意!我们建议周先生如果他们仍旧拒不归还的话,赶紧走法律途径,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等到那个时候,可不单单是还钱那么简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