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2016年教师调配公告
(第一号)
《登封市2016年教师调配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师调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照顾学校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本着从实际需要出发,优先保证学科配套的原则,同时尽量减少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根据对各单位核编情况,分配从农村学校选调到市区学校教师参考名额。2016年新招聘的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全部分配到各乡镇学校。
二、教师调配办法
(一)农村学校教师到市区初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1、通过考试形式。按学段、学科、选调单位分配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顺序选调。市区学校选调对象范围是除3个办事处以外的乡镇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个人报名
(1)报名资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无违法违纪情况;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且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农村学校工作三年以上,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8日—8月10日,登封市教体局人事科。
(3)报名人应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中心学校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师德考核情况证明和农村学校任教时间证明,有不同学校或乡镇工作经历的,由工作时间内所在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分别出具证明。以上材料(照片和证明除外)须查验原件并交存复印件1份。凡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且今后三年不得参加教师选调考试。
3、考试。采用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4、加分条件:在农村学校任教每满一学年计0.5分,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
5、确定拟选调人选。教体局综合考虑学段、学科、农村学校选调教师分配参考数,按加分后的考试成绩排出先后顺序,确定市区学校拟选调教师名单。原则上一个乡镇同学段同学科选调人数不超过2人,如果乡镇学校报名人数或按学科录取人数达不到分配参考人数的,按学段学科考试成绩从其他乡镇递补。
6、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经市教师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按1:1的比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二)市区示范性高中教师调配
1、通过考试形式。市区示范性高中选调对象范围是农村高中、两所中专及其他义务教育学段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2、个人报名
(1)报名资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无违法违纪情况;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且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8日——8月10日,登封市教体局人事科。
(3)报名人应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学校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3、考试。采用试讲方式,满分为100分。
4、确定拟选调人选。按试讲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
5、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经市教师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按1:1的比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三)市区学校之间、乡镇学校之间及市区学校到乡镇学校之间教师调配
其他学校之间教师调整,根据上级关于教师轮岗交流精神和我市部分学校学科需求情况进行。
1、市区学校(含3个办事处和市直学校)之间教师调整。在现单位任教3年及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调动申请表》,调出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体局。
2、乡镇之间教师的调配,遵循合理配置、有序流动的原则,按照师生比核编后,教师相对富余的乡镇教师可以提出申请向教师相对紧缺的乡镇调动。在现单位任教3年及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调动申请表》,调出学校、中心校签署意见后报教体局。
3、市区学校申请到乡镇学校任教的,在现单位任教3年及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调动申请表》,调出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体局。
以上几种情况学校教师调配,经教体局初审汇总后,报市教师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调配教师编制、工资、聘用关系的办理
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市区学校及乡镇之间教师调配人员,教体局汇总后报市教师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经市教师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市编制、市人社、市财政、市教育等部门统一办理调配教师的编制、工资、聘用手续。选聘学校有相应等级空缺岗位的,通过统一组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确定本等级聘用人员;选聘学校没有相应等级空缺岗位的,按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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