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朋友:
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6〕186号)、《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现将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告知于您,请您支持并配合我们的工作。
一、小学一年级嵩阳办常住户口划片招生范围
崇高路小学
阳城路向南至市医院家属院以西;市人民医院家属院向西至狮峰街20巷(含20巷),向西至启母路13巷(含13巷),向西至日眕街13巷(含13巷),向西至崇福东里4巷(含4巷)以北;崇福路向北至太室路以东;太室路向东至阳城路以南。
商埠街小学
光明路(夜市街)向南至少林大道以西;少林大道向西至嵩阳路以北;嵩阳路向北至中岳大街以东,中岳大街向东至光明路以南。
书院河路小学
嵩山路向北至洧河路以东;洧河路向东至书院河以南;书院河向南至颍河路向东至阳城路以南;阳城路向南至少洛高速路以西;少洛高速路向西至嵩山路以北。
北区小学
崇高路向东至嵩阳路以北;嵩阳路向北至新星街,向西至少室路,少室路向北至太室路以西(含申半坡)。
通达路小学
嵩山路(观音阁)南庄4巷(含4巷),向西至翠秀南路,向西至兴华南路,西至少室路,少室路向北至洧河路向西至登封大道以南;登封大道向南至少洛高速以东;少洛高速向东至嵩山路以北;少洛高速向北至南庄四巷以西。
滨河路小学
阳城路向南至少林大道以西;少林大道向西至书院河,书院河向南至洧河路,洧河路向西至菜园路,菜园路向北至少林大道,少林大道向西至光明街以北;光明街向北至观石街至爱民路以东;爱民路向东至书院河,向北至崇高路以东;崇高路向东至崇福路向南至崇福东里3巷(含3巷),向东至日眕街12巷(含12巷)、启母路12巷(含12巷)、狮峰街19巷(含19巷),向东至市人民医院被家属院以南。
少室路小学
少室路小学:嵩阳路向南至西关街以西;西关街向西至少室路,少室路向南至少林大道,向西至登封大道以北;少林大道向北至崇高路以东;崇高路向东至嵩阳路以南。
少林路小学
菜园路向南至洧河路以西;洧河路向西至嵩山路,向南至南庄3巷(含3巷),向西至翠秀南路,向西至兴华南路,西至少室路,向北至洧河路,向西至登封大道以北;登封大道向北至少林大道以东;少林大道向东至少室路,少室路向北至西关街,东至嵩阳路,向南至少林大道,少林大道向东至菜园路以南。
嵩山路小学
崇福路向南至崇高路以西;崇高路向西至书院河向南至爱民路,爱民路向西至观石街,向南至中岳大街,向西至嵩阳路以北;嵩阳路向北至新星街,新星街向东至书院河,向北至太室路以东;太室路向东至崇福路以南。
书院小学
书院小学:书院河向南至新星街以西;新星街向西至少室路以北;少室路向北至太室路以东;太室路向东至书院河以南。
守敬路小学
阳城路向南至颖河路以西;颖河路向西至书院河以北;书院河向北至少林大道以东;少林大道向东至阳城路以南;实验高中东南区域。
北旨村小学
北旨村辖区周边属于嵩阳办事处区域。
二、报名要求
招生对象
1.幼儿园新生:必须是年满3周岁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一年级学生:必须是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3.七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报名材料注册时间
报名时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的注册时间截止为2016年2月1日。
少林办、中岳办常住户口及其辖区内外来务工经商随迁适龄子女在本辖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报名入学。
三、城区幼儿园新生就读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
报名办法
具有嵩阳办事处常住户口的适龄幼儿,报名时需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预防接种证》到就近的幼儿园履行报名手续。
注: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用三个档案袋分装。
二
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4日—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三
录取原则
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目前城区幼儿园仍以民办园为主,公办园起引领示范作用,只招收户籍在幼儿园相对就近区域内的幼儿,按照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要求,由近及远录取,录满为止。
四、城区小学一年级就读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
具有嵩阳办事处常住户口
1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
(3)《预防接种证》。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注: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用三个档案袋分装。
2
报名地点
依据户口簿地址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登记地址,严格按照划片范围,到确定的片区学校报名。没有房产证者,必须按照户口簿地址进行报名。
3
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4日—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
录取原则
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录取和由近及远录取的原则,录满为止。
二
城区务工随迁子女
1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至少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规范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注册地址必须在嵩阳办辖区内)
(3)用人单位依法为务工人员缴纳一年以上的“四险”中其中一项机打正规收据。(“四险”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四种保险)
(4)登封籍务工人员需提供房产证或与房屋业主签订的房屋租住合同、2016年2月—6月期间不低于两个月的水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用正规收据;非登封籍务工人员需提供房产证或现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5)借读证明。(登封籍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非登封户籍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6)《预防接种证》。
(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两个档案袋分装。
2
报名地点
市区三初中
3
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4日—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
录取原则
经审核合格的学生,由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学位余额情况、房产证登记地址、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址,统筹安排到指定的公办小学就读。
三
城区经商随迁子女
1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过年审且注册地址在嵩阳办辖区内)
(3)登封籍经商户需提供房产证或与房屋业主签订的房屋租住合同、2016年2月—6月期间不低于两个月的水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用正规收据。非登封籍经商户需提供房产证或现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4)借读证明。(登封籍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非登封户籍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5)《预防接种证》。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两个档案袋分装。
2
报名地点
市区三初中
3
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4日—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
录取原则
经审核合格的学生,由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学位余额情况、房产证登记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统筹安排到指定的公办小学就读。
四
请其他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
主要包括驻登现役军人、我市引进的技术拔尖人才、城区重点工程拆迁户等随迁适龄子女。
1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提供现役军官证、由政府部门颁发的聘书或签订的聘用协议、与嵩阳办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及租房协议等正规手续。
(3)借读证明。(登封籍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非登封户籍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4)《预防接种证》。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两个档案袋分装。
2
报名地点
市区三初中
3
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4日—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
录取原则
经审核合格的学生,由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学位余额情况、有效证件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到指定的公办小学就读。
五、初中七年级就读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
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
报名办法: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由原毕业学校统一报名。对于嵩阳办常住户口的学生,教体局依据登记在册的户口簿、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地址和学籍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和由近及远的原则进行分配;非嵩阳办常住户口的学生,教体局按照各初中学位余额情况统筹安排。
二
嵩阳办常住户口但未在城区小学就读
1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
(3)小学毕业生国网学籍表。(在小学毕业学校打印,毕业学校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两个档案袋分装。
2
报名地点
市区三初中
3
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4日—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
录取原则
经审核合格的学生,统一安排到少林初中就读。
三
城区务工随迁子女
1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至少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规范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注册地址必须在嵩阳办辖区内)
(3)用人单位依法为务工人员缴纳一年以上“四险”中其中一项机打正规收据。(四险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四种保险)
(4)登封籍务工人员需提供房产证或与房屋业主签订的房屋租住合同、2016年2月—6月期间不低于两个月的水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用正规收据;非登封籍务工人员需提供房产证或现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5)借读证明。(登封籍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非登封户籍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6)小学毕业生国网学籍表。(在小学毕业学校打印,毕业学校加盖单位公章)
(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两个档案袋分装。
2
报名地点
市区三初中
3
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4日—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
录取原则
经审核合格的学生,统一安排到少林初中就读。
四
城区经商随迁子女
1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过年审,注册地址在嵩阳办辖区内)
(3)登封籍经商户需提供房产证或与房屋业主签订的房屋租住合同、2016年2月—6月期间不低于两个月的水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用正规收据。非登封籍经商户需提供房产证或现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4)借读证明。(登封籍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非登封户籍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5)小学毕业生国网学籍表。(在小学毕业学校打印,毕业学校加盖单位公章)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两个档案袋分装。
2
报名地点
市区三初中
3
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4日—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
录取原则
经审核合格的学生,统一安排到少林初中就读。
五
其他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
主要包括驻登现役军人、我市引进的技术拔尖人才、城区重点工程拆迁户等随迁适龄子女。
1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提供现役军官证、由政府部门颁发的聘书或签订的聘用协议、与嵩阳办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及租房协议等正规手续。
(3)借读证明。(登封籍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非登封户籍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4)小学毕业生国网学籍表(在小学毕业学校打印,毕业学校加盖单位公章)。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两个档案袋分装。
2
报名地点
市区三初中
3
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4日—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
录取原则
经审核合格的学生,统一安排到少林初中就读。
六、登封市聋哑学校招生
(一)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8月20日—25日,请家长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到登封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二)登封市聋哑学校地址:嵩阳办事处嵩阳路北段223号,电话0371—62877750。
七、城区民办学校招生
一
民办幼儿园招生
民办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按计划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招生广告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政策。
二
城区民办小学初中招生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城区天成学校、立英学校、磴槽艺校和清华园学校等四所民办学校,必须在嵩阳办中心校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
2、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的规定,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
3、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的要求,在规定行政区域范围内招生。
4、依据学校的硬件设施、师资力量等条件,科学制定2016年秋季招生计划。拟定的招生简章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政策。
5、城区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由嵩阳办中心校初审,并报经市教体局审核同意,方可开展招生工作。录取结果必须经教体局审批备案,才能办理学籍。
八、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
依据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数据显示,现城区公办小学初中非起始年级平均班额已超过省教育厅计划控制数,因此不再接收插班生。
九、招生程序
一
一年级新生
1
嵩阳办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8月1日起各小学开展招生方案宣传工作——8月8日至13日教体局在局机关大门外右侧开展招生政策咨询工作;各小学招生政策咨询工作同步进行——8月14日至16日各小学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8月17日教体局在局机关大门外右侧开展招生遗留问题咨询工作;各小学到相关部门审核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并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8月22日各小学放榜新生录取名单——8月23日上午8:30至11:30各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4日新生报到——8月25日正式上课。
2
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8月1日起教体局开展招生方案宣传工作——8月8日至13日教体局在局机关大门外右侧组织招生政策咨询工作——8月14日至16日教体局在市区三初中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8月17日教体局在局机关大门外右侧开展招生遗留问题咨询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到相关部门审核营业执照、房产证、“四险”收据等证件,并进行入户调查——8月23日下午3:30至5:30教体局在聋哑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4日新生报到——8月25日正式上课。
二
七年级新生
1
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
8月1日起各初中开展招生方案宣传工作——8月22日下午3:00至5:00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回原就读小学领取通知书——8月23日教体局在聋哑学校登记小学升初中遗留问题——8月24日七年级新生报到(上午8:00至11:30教体局在聋哑学校处理小学升初中遗留问题)——8月25日正式上课。
2
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8月1日起教体局开展招生方案宣传工作——8月8日至13日教体局在局机关大门外右侧组织招生政策咨询工作——8月14日至16日教体局在市区三初中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8月17日教体局在局机关大门外右侧开展招生遗留问题咨询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到相关部门审核营业执照、房产证、“四险”收据等证件,并进行入户调查——8月23日下午3:30至5:30教体局在聋哑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4日新生报到——8月25日正式上课。
十、特别提醒
各位家长:
希望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信要求,自觉提供真实的证件材料。教体局和学校将会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您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弄虚造假者,在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同时,学生将回到户口所在地入学。同时,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过期将不予办理,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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