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2016年度登封市家境贫寒,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的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实现梦想,市慈善总会决定继续开展“同献爱心·共铸希望”阳光助学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主题 优秀·贫困·资助 二、救助对象 登封籍2016年度高考被二本以上(含二本)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热心公益的学生。 三、救助标准及名额 助学金3000元——5000元/人,资助名额300个。 四、申请条件 1、低保边缘或低收入边缘家庭的子女; 2、特困单亲家庭的子女; 3、困难复退转军人、烈士及优抚对象的子女;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 5、遭遇不可抗力或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家庭的子女。 五、救助程序 1、报名、审核: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在登封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进行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①申请书(加盖村(居)委会、户籍所在地民政所公章);②三级贫困证明;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⑤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⑧2016年“同献爱心、共铸希望”阳光助学申请表(登陆“登封市慈善网”下载《助学申请表》);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烈士证原件及复印件;复退转军人证件或优抚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大疾病家庭必须提供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及住院收据。 2、公示、家访:市慈善总会根据报名情况汇总学生名单,并将报名汇总表通过登封慈善网、登封市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家访名单,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并招募志愿者,对材料齐全的学生进行入户家访。家访活动中填写入户家访表、收集家访照片,并根据家访结果,提出受助学生名单。 3、审批、公示: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将受助名单提交市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发放名单,并通过登封慈善网、登封电视台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受助资格。 4、发放:根据学生录取以及公示情况,经市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确定无误后,由市慈善总会牵头,组织资助单位(资助人)与受助学生对接发放助学金。 六、项目时间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6月4日—7月4日 报名、审核阶段:2016年7月5日—8月5日 公示、家访阶段:2016年8月7日—8月13日 审批、公示阶段:2016年8月14日—8月16日 助学金发放阶段:2016年8月20日之前 七、报名地点 登封市大禹路磴槽集团四楼406慈善总会办公室 八、咨询电话 0371—85506662 九、活动要求 1、为加强社会实践教育,培养大学生感恩社会、回馈社会的慈善精神,要求申请学生在暑假期间参加市慈善总会组织为期3-5天的社会实践活动。 2、凡经过希望工程、民政部门、工会、企业或其他上级救助机构救助过的学生,不再重复救助。 3、阳光助学项目实施的每个阶段将全程通过登封政府网、登封慈善网、登封电视台、郑州晚报、登封时讯、登封网等媒体跟踪报道,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 附件:登封市慈善总会“同献爱心·共铸希望”阳光助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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