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公开选拔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7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拔单位和计划 根据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共登封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6人,登封市人民法院下属事业单位20人;登封市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计划10 人;登封市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 6 人;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 30 人。具体岗位及报名条件见附表1。
三、选拔范围和对象 全市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除外)。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 具有拟选拨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符合拟选拔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况 1. 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 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拔实行现场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 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方式报考。
2. 报名时携带毕业证、要求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填写选拔工作人员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报考资格审查一经通过,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
3.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5月25日。 报名地点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人社局北院一楼西大厅) 报名期间,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由选拔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按相关要求决定,选拔政策咨询电话:0371—62818829。
报考者在选拔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后,应及时告知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选拔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拔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拔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素能测评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素能测评,按岗位类别根据素能测评成绩高低进入下一环节。素能测评分为笔试和面试。素能测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各选拔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拔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经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拔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经市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应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在面试前一天,因报考者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工作由市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通过对一些结构化问题的分析、判断、处理和对一些事物的观察、叙述等来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协调、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自我认知、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七、体检与考察政审 根据素能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招聘岗位名额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报考者逾期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素能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素能测评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考察由市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若有政审考察不合格的考生,空缺名额按该岗位考生素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录取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选拔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拨人员进人选拔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选拔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九、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选拔工作,成立登封市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选拔工作由领导小组全程负责,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登封市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登封市2016年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拟选拔职位表 | 主管部门 | 事业单位名称 | 岗位
代码 | 拟选拔
人数 | 资 格 条 件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其他条件 | 登封市
市委组织部 | 登封市党员电化教育管理中心 | 01 | 1 | 计算机类 | 本科及以上 | 30岁以下 | | 02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30岁以下 | | 登封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 | 03 | 2 | 文秘类、法律类、行政管理类及新闻出版类 | 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登封市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 | 04 | 2 | 文秘类、法律类、行政管理类及新闻出版类 | 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登封市
人民法院 | 登封市司法警察局 | 05 | 12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 06 | 2 | 财会 | 本科及以上 | 30岁以下 | | 07 | 2 | 计算机类 | 本科及以上 | 30岁以下 | | 08 | 2 | 文秘 | 本科及以上 | 30岁以下 | | 09 | 2 | 新闻 | 本科及以上 | 30岁以下 | | 登封市
检察院 |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法警大队 | 10 | 6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 11 | 1 | 新闻 | 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12 | 2 | 文秘类 | 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13 | 1 | 计算机类 | 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登封市
城乡规划局 | 登封市城乡规划
勘测设计服务中心 | 14 | 1 | 城乡规划 | 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15 | 1 | 给水排水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16 | 1 | 工民建 | 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17 | 1 | 道路交通 | 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18 | 1 | 风景园林 | 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19 | 1 | 测量学 | 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登封市食品药品
稽查队 | 20 | 27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35岁以下 | 限乡镇区办工作人员、男性 | 21 | 3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35岁以下 | 限乡镇区办工作人员、女性 | 注:报考资格条件中对报考者的年龄要求均为周岁,具体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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